鬼厉

若有人兮山之阿,被薜荔兮带女萝。

一个wolfstar写手
AO3: Aquinnah
微博:解胭脂

【犬狼】画心

神神叨叨的小短篇,原著背景。

全长约七千字一发完。

谨此祝夏夏  @DirewolfSummer  心想事成,you know what I mean :)





画心

Only Lovers Left Alive

 

 

他一直在想,自己究竟是如何来到这个地方。

西里斯·布莱克瘫坐在窗前一张软椅上,偶尔抬头向外远望。但是不管看了多少次,看了多久,眼前的布局始终一成不变。丰沛雨水敲击玻璃窗,声声催人入眠。从他有记忆开始,就始终没有停歇过的雨。

他所身处的房子,像是某处草场上的石头农舍,统共只有两层,内外都是粗粝的石墙垒成。家具与软装饰,俱是木质与小碎花布。骨瓷茶杯,印花白瓷盘。非常田园牧歌的品味,好像从本世纪初开始,一切陈设就都没有改变过。也分不清楚季节,总之此时要么是春末夏初,要么是夏末。唯一能确定的是,对于他来说,这里的一切都寒冷,窄小,并且潮湿。找不到点燃壁炉的木柴,只能在座椅上蜷缩成一团。面前摆着一本快要翻烂了的草药学著作,是房子之中唯一的娱乐项目。

他一个字都看不进去。

这种中古的石头农舍,墙体总是厚重,屋檐低矮,窗户开得很小,以抵御旷野上的狂风。同时意味着,他从这房子仅有的几扇窗户之中,只能零星窥见一些属于室外的景物。从身边的小小格窗看出去,满眼都是浓绿。那种单属于约克郡谷地中,牧场的浓绿颜色。因为长时间大雨,原野上升起了灰茫的雾气,如梦如幻。远远看去,恍惚叫人以为自己可能是身在民谣流传之中,精灵的王国。雨水簌簌敲打玻璃窗,穿过迷雾与窗上的水幕,勉强能看清,远处有东倒西歪的木头栅栏,乡间一条拖车用的泥泞小道,划过森绿草场。还有极其偶尔,能听见牛羊的哞叫声。只是因为被雨声覆盖,分不清楚来源。

他想不出自己究竟是如何来到这里。

甚至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哪里。

但他知道他出不去。

之所以能这样肯定说,完全是来自于实践证明。

他醒来的时候,就已经躺着这间阴冷农舍的阁楼卧室之中。对于此前一切,全无记忆,能够记得的只有自己的姓名,出生在伦敦伊斯灵顿,父母,弟弟,格兰芬多人,除此之外,其他全部一切都只是零碎片段,难以从中提取出任何逻辑。可是看到盥洗室镜中的自己,明明白白,又是一张三十余岁的成年人的脸。

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情,即是试图走出房子。

大门上了锁。魔杖也不能打开,他只好试图用麻瓜的手段撬锁。这一招无济于事后,想到最原始的,试图用蛮力撞破那扇木门。再然后当然是想打碎玻璃,依然没能成功。这怎么可能。西里斯最终得出的结论,是什么人将他绑架到此,又在这荒废的农舍内施加了什么高级咒语。时间的流逝在此并无意义,除了他自己之外,看不到任何活人。日复一日,每一天最先做的事情,一定是试试看能不能打开房门。

什么人会想要将他禁锢在这样的一个地方。

这房子里没有一张照片,不管将他带到此地的人是谁,一定不想让他恢复自身记忆。

四处翻箱倒柜,最终在起居室碗碟柜的抽屉里,找到一张看上去年岁很久远的公路地图。折痕边缘已经磨损到泛白,好像一不留神就可能被抻破。他还是无从得知这房子的确切位置,但可以肯定的是,他在约克郡谷地的某一个角落。当然,这答案本身可以说是不出乎意料。青碧远山,羊群,与这样的石头农舍,只能是约克。可是为什么是约克,他认识什么住在约克郡的人吗。

从他有记忆开始,这里始终在下雨。

为什么这里始终在下雨?

试图逃出升天的努力统统失败之后,他做的下一件事,是试图找回自己的记忆。农舍二层,那间窄小寒冷的浴室之中,西里斯对着斑驳的旧镜子,一点一点,解去自己身上的机车夹克衫,针织开衫,然后是衬衣。他因为常年不见阳光的苍白的皮肤上,密密麻麻,布满了粗重的黑色墨线。刺青,纵横泼墨,遍布整个上身。他的手指很小心翼翼地拂过皮肤表面,有那么一瞬间,几乎不能相信,这真是自己的躯壳。

他忘掉了什么?究竟是哪里来的纹身?

那么电石火光的一瞬间,他的脑子里,有个声音,难辨来源,说,这都是监狱刺青。

西里斯·布莱克猛地回头。

他的身边空无一人。

可是。他分明觉得,好像也应该是类似这样的布景。他曾经站在某一栋阴暗潮湿的老房子里,破败的盥洗室镜前。有另一个男人,就站在他的身后,双臂伸展开,轻轻从背后环抱住他的姿势,温柔地为他系上领结。他站在那里不知道多久,想到头痛欲裂,还是不能回忆起对方的脸。他的回忆,只有细微片段,好像是缺失了关键的拼图。他只知道那个人,身上有法兰绒和须后水的味道。好像不管是经历多少年岁,多少龌龊,他闻上去,都还会是那么干净。叫人想起新浆洗过的白衬衣。或者下过雨的森林。

心急而恼恨,他的右手紧攥成拳,狠狠击向镜面。玻璃应声碎裂,也打碎了镜中那张带着一点陌生的脸。血从他指节上的伤口处流淌而出,滴落在白瓷地面上。西里斯很茫然地低头看,想即使是这样,他也不能感觉到自己是真正活着的。没有一丝一毫脚踏实地的真实感。他走不出这房子,也感觉不到饥饿。只知道这里始终寒冷。他的身心俱疲,感觉潮气已经渗透进了骨髓。甚至懒得包扎伤口,拖着沉重的脚步,将自己卷进卧室的被褥之中。听窗外凄厉雨声,就这样一点一点睡着。

他的梦境之中,也是一个寒冷潮湿的地方。

他在霍格沃茨的格伦芬南谷中,谢尔湖岸上。视线还没有聚焦,就已经先嗅到了湖水与山林的味道。那种冬天特有的,清新冷空气的味道,陪伴了他整整七年。他坐在某一株遮天蔽日的山毛榉树下,面前就是苍白的湖水与迷雾,还有湖中那座不知名的小岛。峡谷苍绿,是被雨水洗刷过后,熠熠生辉的绿。而梦中他的四肢,都还保留着一个少年人一样的纤细特征。

有人坐在他的身边。

温暖。他的第一个反应,是觉得温暖。即使天气寒冷,而山谷之中雨雾迷蒙。

有张黑绿色苏格兰的格子的绒毯,盖在他们两人的膝盖上。那个人与他并肩而坐,穿着的是灰色的粗棒针毛衣。两个人的手臂靠得很近,近到他只要伸出手,覆在对方的胸膛上,就可以一声一声,听见那个人的心跳。对方说话的时候,胸腔之中低微的震动,听得他内心柔软得难以言喻,好像轻轻一侧头,就可以靠在那个人的肩膀上睡去。那个人说,他从小生长的家,是约克郡山里的某一间农舍。那个地方,距一切主要城市都很远,牛羊比人要多。他说冬天的时候,周边的农户是不会放牲畜在田间吃草的,因为太冷,雨水繁多,而草甸本身恢复的速度,比夏季要缓慢得多。他们家不远的地方,就是牛舍,坐在房子之中,总能听见牛群的哞叫。又说他走路去镇上买生活用品的时候,会经过别人家草场上一棵早就枯死了的老树,长得就和打人柳差不多是一个形象。他说你知道吗,那棵空心树干里,住着一只谷仓猫头鹰呢。

片刻之后又含着笑意,小声补充,我给他起名叫做克里斯托弗。

西里斯的眼睑终于阖上,头颅缓慢地倚到那个人的肩膀上。轻轻侧过头,鼻梁抵住他的衣领。再一仰头,在对方的脖颈上,落下细密亲吻。他想他怎能把那个地方,那间他童年时期的房子,说得那么美,说得那么安静闲适。可是他五岁的时候,难道不就是在那个地方,因为芬里尔·格雷伯克破窗而入,才一举改变了他此后所有人生轨迹吗。但西里斯对于自己内心的这点悲恸,最终一字未提。

只说,我好希望你看到的一切,都是这么美。

那个人轻柔地将手臂环抱上来,揽住他的头颅。手指一点一点,抚顺他被风吹得散乱的黑发。

忽然间笑一笑,对西里斯说,你好像一只大型泰迪熊。

他的下颌骨,虽然瘦弱但是线条依旧温和,棕色短发,皮肤苍白而眼下还有青黑,好像缺乏睡眠。眉骨很高而眉毛浓重。如此一来,他整个人看上去,不管长到多少岁,都还是带着一种挥之不去的少年感。

莱姆斯。他怎能忘了莱姆斯。

他躺着的那张床,左手边,即是一扇小小的天窗。从这个角度望出去,可以看见暮霭沉沉。夜间天色一点一点沉淀下来,落在葱郁草甸上。如果越过农舍近前,那条泥泞的乡间小路,向远处望,可以明白看见,旷野之上耸立着一株枯树,早没了叶子,树干也只剩下主要几枝。长得张牙舞爪,就像是打人柳一样的形象。倦鸟归巢,有什么分辨不清轮廓的鸟类拍打翅膀,瞬息之间,就没入了枝干之间。他躺在被褥之间,忍不住对自己笑。他想,那是只叫做克里斯的谷仓猫头鹰啊。

这是莱姆斯从小长大的,位于约克郡谷地的家。

可是如果他在这里。莱姆斯又在哪里。

他的记忆,依旧只是零碎片段,没有一点可以信赖的时间线。他不晓得现在是什么时候,他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。如果他是在莱米曾经的家中,又为什么会走不出去。他像困兽一样,在小小的农舍之中来回踱步。因为知道了一切背后的隐藏意义,对阴冷农舍的厌憎,很微妙地减轻了一些。可是这住所之中,并无私人物品,没有照片,没有书本,也没有其余任何回忆的载体。他感觉不到温暖的痕迹,至少在此感觉不到莱米给过他的温暖。难以置信,这是那个人曾经用如此深情描述过的家。

他终于点亮了起居室中的电灯。

昏黄灯光,照亮小小一方石头空间。窗外狂风呼啸,甚至壁炉之中都能听见那种空洞的风声。旷野上一片黑暗,夜间双眼不能视物。远远听上去,险些以为外界其实是咆哮的海洋。

十七岁的时候,他们两个人,曾一同溜出学校,前去格拉斯哥的音乐会。那时候身边的人群,也是这样喧闹。其实根本不记得看得是什么演出,只记得之后走在陌生的麻瓜城市之中,试图寻找食物。彼此都带着一种试图不在对方面前出洋相的尴尬。更怕展露出哪怕一丝一毫的对于事物的好恶,生怕对方觉得自己实际上见识浅薄。他们明明已经相识六年,是彼此最亲近的朋友之一。可是。两人最后走到皇后街车站附近,某一间不知名的小馆子里。那餐厅有很昏暗的灯光,未经修饰的砖砌墙面和铁制桌椅。西里斯从头到尾晕头转向,大部分的精力,都专注于自己不要行为不妥当上,连这餐厅吃的是什么,都没有意识到。

他只记得莱姆斯轻轻翻过菜单,倾身向前,越过桌面,对他小声说,是印度菜。

他对他如此了解,甚至不需要眼神对视,即刻就可以知道他内心的想法。

那么紧张,是因为他第一次意识到,这是一场约会。属于他们两个人的,真正意义上的约会。

莱米站起来,在他不解的目光之中,将自己的椅子转了个方向,从方桌对面,坐到了他身边。

那么近。

他从来没有意识到过,原来在麻瓜的电灯映照之下,莱姆斯的眼睛,会闪闪发亮。

他看着他的那种眼神,那种眼神。他搜集尽自己脑内一切的溢美之词,都无法全然用语言表达。只能浅薄地说,他坐在那里,隔着食物的蒸腾热气,隔着餐厅昏暗的灯光,与莱姆斯对视。那一瞬间,他完全忘记了这世界上还有战争,完全忘记了任何责任,忘记了自己的生命。这世界上的其他一切人,其他一切事物统统都不存在。他的眼睛里,只看得到莱姆斯·卢平。并且那一瞬间,他看他,比此前任何时候,看得都要清楚。因为他的莱米,在昏暗的灯光之中,熠熠生辉。

他们牵着手,在夜色与寒风之中,穿越城市的灯海。高地的首府,格拉斯哥城市的最中心,他忽然间扯住了莱姆斯的手臂,拉着他站在原地。背景之中,汽车尾灯映亮街边房屋排气管中升腾起的雾。视线迷蒙,他再也不管不顾,在众目睽睽之下,伸出双手捧住对方的脸,低下头深深亲吻。

那个人的舌尖,还带着餐后薄荷糖的甜味。

那是他的黄金年代。

他们两人的黄金年代。

一九八一年,他锒铛入狱。阿兹卡班之中,没有了魔法,所有囚徒依靠拳脚争地位高低。弱肉强食的野蛮的世界,本来不应该属于他的世界。每一个人,都会在身上刺青,用鱼骨与乌贼墨汁简易制成的工具,旨在告诫他人,身上带有纹身的这个人具有一定危险性,又或者有一定威慑力,需敬而远之。

他身上的第一个纹身,在左小臂内侧。轻易不会被人察觉的位置。

与此后十二年间,其余一切或大或小,但无一例外全数狰狞的纹身不同。他的第一个纹身,是一轮小小的月亮,会随铁窗外真正的月亮一起,改变阴晴圆缺。如此一来,无论他身在世界上的哪一个角落,永远可以知道,是不是到了月圆的时候。永远可以知道,这世界上的哪一个角落里,莱姆斯是不是在经受折磨。那十二年间,只要痛苦到极致,总是会将自己蜷缩成团,埋下头去,轻轻亲吻手臂上那一弯月亮。

其余囚犯都觉得他是疯了,再之后他们也疯了,无人再有余暇分给其他人。

那时候他全部的希望,如果还有这样东西存在的话,就是想要见到他。曾与他在山毛榉树下,苏格兰高地的迷雾之中,相拥互诉生平的少年。曾与他在格拉斯哥的城市灯海之中,不顾一切亲吻的少年。他的半生,从伦敦到苏格兰,从对角巷到霍格沃茨,写满了那个人的名字。但那个人以为他是摧毁一切的凶手。

食死徒。西里斯从沙发上一跃而起。难道是食死徒将他绑架来此,又消除了他的记忆。

可是连他都不能认出这里与莱姆斯的直接联系,这世上再没有其他人能够知道这里了。

十二年身陷囹圄,至少让他可以相对平和地在这小房子之中消磨时间。

眼前的世界毫无逻辑。他的头脑也毫无逻辑。

他记起他搬回格里莫广场的那一天。一扇黑色大门,隔开嘈杂的伦敦,与他回忆最深处的黑暗。那房子还是一如既往地阴森,寒冷,潮湿。莱姆斯在他的身边。

他们没有收拾房子之中的任何东西,连灰尘都没有惊动。

西里斯童年时期的卧室,在这座乔治王大宅的最顶层,四楼,俯瞰广场街心花园。原本的室内装修风格极尽压抑。没有一点浮夸色彩,全是黑白褐金等晦暗颜色。他自己的房间有扇面向街道的上下推拉窗,木框早已腐朽。墙上贴的还是过时而古怪的竖条纹墙纸,窗帘是灰色丝缎。不管他往上贴了多少格兰芬多装饰和泳装女照,那种死气沉沉的氛围依然挥之不去。乔治王时期的老房子都是厚重石块垒成,但房屋内部墙体则大多是砖木结构,经年累月,根本不隔音。一墙之隔就是雷古勒斯的房间,有时候夜深外面安静下来,甚至能听到隔壁拉动抽屉的声音。年幼时他厌憎这种隐私的匮乏感,后来想起来却隐隐怀念。

他们两人躺在黑暗之中,听大雨洗刷干净远处的城市。

他的双臂,就环抱着莱姆斯的身躯。手指像拂动钢琴琴键一样,一根一根,摸过那个人的肋骨。

他不再是少年人。

他在黑暗之中睁着眼睛,听雨水敲打窗棂。过了很久,才好像低语一样,轻轻说了一句。

你瘦了好多。

大约是有什么双层巴士,滑过窗外伊斯灵顿的雨夜,昏黄的远光灯打进室内,可是不足以映亮彼此的脸。他从背后紧紧拥抱住莱姆斯,几乎以要将他揉进自己身体的力气。他就是在那个时候,听见了那个人的心跳声。更准确一点说,不是听见,是感觉到的。那个人的心脏,在自己的手掌之下,一声一声,坚定地跳动。那一瞬间,他忽然间想要流泪。难以解释缘由。但是。

世界陷入黑暗与寂静,他能够感觉到的,只有自己手掌之下,那个人的心跳。

世界毫无逻辑可言,只有他,是他唯一的恒定。

那之后,他们两人,只一同踏出过那房子一次。

九五年九月,从国王十字车站回程。

格里莫广场外,正对着街心公园。夏末秋初的时候,小小绿地之中,林木枝叶还很繁茂,只有风冷,勉强宣召出一点换季的意思。其余人已经借故离开,西里斯在无人经过的林地之中,变幻成人形。他还能清楚记得,那一天莱姆斯身上穿的是灰色的长呢大衣。只要闭上眼睛,他连他每一根头发在风中吹拂的样子,都能一一再现。恍惚犹在眼前。他们两人,在空旷的街心花园之中共舞。不知道是附近哪里的街头艺人在演奏手风琴,风中乐声其实已经很模糊。但是并不妨碍他们两人动作默契。

旋转。旋转。

好像是为了弥补此前错过的,所有共舞的机会。

旋转。越转越快。他眼前的世界一片模糊。

渐渐开始意识到,在旋转的并不是记忆之中的自己,并不是因为他们两人的共舞。

他的视线天旋地转,在转动的,是这个房子,是这个房子所在的世界。

长夜将尽,未有黎明。西里斯艰难地从沙发上站起来,向前挣扎爬动,试图抓住任意一样东西来稳住自己的身躯。他的手抓到了农舍大门的门把。用尽全身力气,用尽他自身全部的体重,都没能撼动那扇看似单薄的木门一丝一毫。震动之中,起居室一侧的碗碟柜倾向一侧,重重砸倒在地。满柜玻璃餐具与瓷盘砸碎一地,其中离他最近的一只碎片,映出他银灰色的眼睛。

就在那一瞬间,西里斯忽然安静了下来。

他知道这不是真实的世界。

真实的世界,不会有这样突如其来的震动。

这世界中的一切,打不开的门,永不停歇的雨,永远寒冷的气温。

他时断时续,雨雾一样飘忽的记忆。

忽然间对着碎片之中映出来的眼睛,喃喃自语。

—我是因为他已经死了,才会出现在这里,是不是。

他不是西里斯。

这里也不是约克郡。

一九九六年六月,西里斯·布莱克死在伦敦魔法部。莱姆斯·卢平对于他最后的记忆,是眼睁睁看着他缓慢被帷幔吞噬。这世上没有一种魔法,或者说什么神迹,可以改变生死的界限。

但这世界上每一个人的内心,都有一个超越现实存在的空间。类似于精神世界,是心灵的具象化。大部分人对此一无所知,但是确实存在。

他走不出这座农舍,不是因为农舍本身带有什么繁复的禁锢咒语,而是因为,这就是莱姆斯的心。那个人,他心灵的具象化,除却童年的家,再无外界,再无其他内容。他不是走不出去,是因为,这世界的边界,本身就是这房子而已。有的人心是城堡,有的人心是海洋,莱姆斯·卢平的心,是他童年生长的,那座约克郡谷地的农舍。不是说他的世界,比其他任何一个人要狭小。只是因为,他这一生,除却那栋老房子,再无其他归宿。

他们两人,在现实世界中,确实相伴度过了半生,确实走过格伦芬南谷的骤雨,看过格拉斯哥街头的流光,也确实曾在伦敦寂静黑暗的长夜之中,相拥入眠。只是这一切都不属于他,这个精神世界的产物。西里斯·布莱克死后,超脱于本人意志存在的,莱姆斯的心,为他构建出了复原他一生所爱的形象。

他的爱人没有遗体,没有值得留存的遗物。莱姆斯·卢平独自一人坐在格里莫广场外的街心花园之中,闭上眼睛,像窥伺自己内心一样,第一次看见了那个虚幻的,承载他童年的,已经荒废了的约克郡农舍。

看见了那个黑发灰眼的年轻人。

一遍又一遍,从梦中醒来,在那间农舍之中,从相遇到相识,到分离,回忆他们两人的一生。

但是他从来触碰不到他,就像他从来不能真真正正地,触碰到自己的心跳。

—我好希望你看到的一切,都是这么美。

分不清世界的真实性,只好躲进头脑与心灵之中。

他别无选择。


—你了解我内心所有一切的疯狂。不是吗。

 

 

 

我们约会,我们再会

没想到再没有拥抱的机会

我们伤悲,我们流泪

也只能流落到陌生人的嘴

那五尺宽的床位

已成为这段感情的纪念碑

我们爱谁,我们陶醉

还看错了现在身边是谁

我曾以为,我却误会

一转身就能擦干你的汗水

给我一百万岁

也许都不能看着你沉睡

我还不够累

不能够沉睡

错过了再见你的机会


—你会不会

 

 

 

二〇一九年三月九完稿于牛津


评论(28)

热度(491)

  1. 共24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© 鬼厉 | Powered by LOFT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