鬼厉

今见麋鹿游姑苏之台也

一个wolfstar写手
AO3: Aquinnah
微博:解胭脂

【犬狼】胭脂河 [下] [完结]

Alternate History.

本章完结。


胭脂河

Rouge River



叁 归去来

Respice Finem

 

归去来兮,田园将芜胡不归。既自以心为形役,奚惆怅而独悲。悟已往之不谏,知来者之可追。实迷途其未远,觉今是而昨非。舟遥遥以轻飏,风飘飘而吹衣。问征夫以前路,恨晨光之熹微。


莱姆斯·卢平行走在雪原当中。

今晨有大雾。

其实他分不清,那究竟是雪霰还是雾气。只知道荒原上能见度极低,远远看去,只觉得面前的空气都凝结成了固体。灰白色的一片,掩盖住森林,雪原,与战壕。这一瞬间好像尘嚣远去,只剩下这浓重得化不开的迷雾。冷空气像一盆冷水兜头浇下来,他觉得饥饿,同时又觉得思维在这一刻无比清醒,好像血管中流淌着的不是血液,而是某种更清澈的,更透明的东西,比如北风,又比如这雪霰。他知道此时的雪原中驻扎的并不仅仅只有自己治下的人,更有其余兵种大约近万人。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所读过的每一份简报,知道这将是人类与生物之间,战争的尾声。并不是因为双方即将决出胜负,更应当说是因为这场战争中的每一个人,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人,都已经是强弩之末。他也一样,觉得自己的身心已经超越疲惫,到了一种难以用语言涵盖的麻木感。

日前驻军卑诗省,曾经见到过一个最意想不到的人。

那时他们驻扎在温哥华附近。他向来事必躬亲,带着一小队人前去探勘周围情形。与这片土地上的其余市镇一样,卑诗省郊外泰半是已经被遗弃的房屋,黑洞窗口像一只只注视来往人的眼睛。大雪覆盖原野与荒废的矮墙,他与弗雷德乔治两人并行,三人只偶尔交谈,交换一些观测与幽默。

日暮时分换一条路线折返,意外在雪原当中,看见了一星灯光。

夜色如半凝固的果冻,寒冷空气都隐约有质感。他们示意小队中的人先驻守原地不动,三人潜伏上去去查看情况。想不到在这样的冬夜中,谁会在已经被人类联军占领并清扫过的扎营地附近停留。

漫长的沉默他们中间蔓延,手中握着三支已经上膛的手枪。他们无声地走在卑诗省湿冷黑暗的夜色里,如同三个影子,走向莹亮灯光所在的农舍。这灯光,在黑夜中仿佛结了霜,泼洒满地,如此声势夺人的光亮。走近看,忽然间意识到那灯光,原来是来自于篝火。袅袅几缕炊烟弥散在冷空气当中,隐约能闻见烹饪肉食与酱汁的香气。篝火噼啪声中,有极细微几声交谈。他们愈走愈近,忽然间交谈声止息,从农舍当中探出来同样黑洞的枪口。而后听见年轻女孩的声音,说,站在原地不要再往前了。

莱姆斯莫名觉得那声音熟悉。

从光中走出来的少女,身着人类联军的制服,一时之间看不清军衔。只有满头绚烂的粉色短发,在大雪地中毋庸置疑。他一时觉得震惊,又觉得欣然,不知怎么声音中开始带笑,也算是连月来的头一遭。

他放下枪,说,唐克斯。

这一刻真正觉得岁月不饶人,当年他背负过的小小女孩,如今已经变成站在他们面前的十九岁少女。又不知是什么时候,加入了人类联军。两人似乎都有些微惊叹,惊喜更多,双双收枪向着对方的方向跑几步,到了能看清面容的距离,定定停留几秒,终于拥抱。一行人转过农舍泰半倒塌的围墙,看见同样作为前哨的几个人,围坐在篝火边。莱姆斯一眼看见其中最像是领头人的那一个。不曾穿军服,反而一身猎装。

那年轻人循声抬头,一开始一言不发,只安静地听唐克斯说,这是卢平上将,就是当年在胭脂河附近,救过我的那个人。那个人如此才点头,面容声色不动,说,将军,我知道你。

莱姆斯却略有怔愣,未能及时回话。

唐克斯的长官,那年轻的将领。

生着一头黑色短发,银眼在篝火映照中熠熠生辉。其中某些情绪,似乎远不只是在看一个同僚,也不只是在看一个坊间声名远扬的人物。他一时分辨不出其中内容,一行人只应邀坐下。篝火上的铁皮盒饭中,果然在烹煮什么肉食。唐克斯说那是白天时候寻路,在山中打来的锦鸡。他定睛去看,看见羽毛都没有处理干净,由此可见这支队伍果然年轻。那领头的黑发将领始终看他,始终一言不发。莱姆斯不敢与其对视,又不免觉得对方面容熟悉。心中犹疑,觉得对方这样专注看他,怕不知道是在哪里曾经见过,只是被自己忘记了。少顷一行人分发食物,弗雷德与乔治拿出随身干粮与众人分食。说是干粮,其实果真如此,他们三人所带的是已经僵硬成石块一般的面包,用军刀才能勉强切开。将其浸入唐克斯一行人炖的肉汤,方能下咽。唐克斯与他絮絮交谈,讲当年分别后的事情,一时冷落旁人。黑发年轻人起身分发炖菜,递到莱姆斯手上的时候,忽然间对视。他与对方道谢,那人回他说不必客气。停一停又补充一句,我叫雷古勒斯。

雷古勒斯·布莱克。

篝火旁一时静默。

所有人互相对视。连唐克斯也像是才被提醒,略有尴尬地看莱姆斯一眼。

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的时候,他才廿六岁,尚不曾踏上北美的土地。如今荏苒八年已过,他三十有四,见过的人数不胜数,明明看着面容熟悉,却怎么也不敢往那一个方面想。想不到世上有如此巧合的事情。

雷古勒斯像不以为意,重新坐回篝火另一侧,像饿久了,开始风卷残云进食。

十分默契,唐克斯与双子谈天,留给他们两人交流的空间。

莱姆斯向来不擅长开启话题,一时讷讷不知所言。

雷古勒斯很快吃完手中食物,以雪水将饭盒洗净,又放到火上炙烤消毒,并不抬头看他。许久忽然间说一句,春天的时候,我看到他已经被释放,恢复原职。

他回得很官腔,说是,现在是用人的时候。

雷古勒斯不置可否,自言自语一般,说,从前我们都觉得,你是他唯一在乎的人之一了。

他没有问我们是谁,或许觉得显而易见。回答说,是吗,我总觉得,我是最可以被牺牲的人。

—因为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,脸,比心重要。

之后兵分两路,又辗转许多驻地。唐克斯偶有来信,说当日时间仓促,未能好好相聚。从前总想要写信联系,但毕竟萍水相逢,又觉得两人相识是莱姆斯被迫留在此地的契机,生怕引起不愉快,于是三缄其口。如今相见,又成为同僚,时机更为合宜。她在信中讲述自己与舅舅舅妈相处数年,一直到十五六岁。但舅舅家自己有三个孩子,战时粮食短缺,养活弟弟妹妹已经十分艰难。舅妈由此对她没有什么好脸色,毕竟不是自家孩子,如此也算意料之中。但她最终不愿受夹板气,选择离家自寻生计。一开始在金斯莱处做文员,一年半载后,到达征兵年龄,又选择上前线,分到雷古勒斯麾下。如今已一年有余。

他也回信,萨斯卡通一役后。他因腿部受伤,在轮椅上坐了一年有余,经过漫长复健,方能重新活动自如。这一年多,也恰巧是小唐入伍的时间,雷古勒斯声名鹊起的时间,因此对他们两人的近况都不甚熟悉。写自己终于出院,终于得以回归前线,本以为多少会不习惯,没想到能够重新呼吸到荒原上的冷空气,营地中火药与大锅炖菜的味道,竟让他感受到许久未有的自由。他写其实与他们两人相见并不算意外,自己从来知道,只要战争持续的时间够长,总有一天会在战场上再次见到小唐。但心里总隐隐约约希望这一假说不会实现。可叹两人缘分未尽,命途多舛。最后嘱咐说无论有什么需要的,都可以写信予他。

莱姆斯许久不写信,因此遥遥忆起当年。

那时已经入冬,驻地山中可以看见远处城市,城内灯火被雨幕洇湿,作模糊而璀璨的影子。林间大雪,但雪下有颤颤巍巍开着的麝香兰,晦暗光线中闪着宝石般的幽光。他在林中停留许久,一点一点清去几处积雪,终于采得几束。小心翼翼捧在手中带回营地去,将花朵夹在书中压平。脱去水分的麝香兰变成很薄一片蓝紫色,他又将其放入信封中。信纸中总不能写些什么,因每一行字总要经过层层审批,许许多多人的批阅。最终落笔,写聂鲁达的诗。那里有渴求与饥饿,而你是水果。那里有悲痛与幻灭,而你是奇迹。

信寄往多伦多,他希望来得及。

后来他在安大略省某地看电视,看西里斯·布莱克重复原职后的讲话。仍然着那件熟悉的军服,肩章上五枚枫叶闪闪烁烁,映着每一个方向闪光灯的光线。他消瘦许多,但也因此显得更加隽美,眼神更加深不可测。忽然间想起当年在拉德克里夫图书室对面的咖啡厅,想起琳琅碎玉一般的白花,想起小提琴手的音乐声,想起那年圣玛丽教堂的绿梅花瓣,飘飘摇摇,落在西里斯的相片上。想起那如古希腊传奇中走出来一样的隽美少年,想起夏夜中赫特福德学院的黄铜注水浴缸,想起美酒与聂鲁达的诗句。

黑白的电视机屏幕,他看见那一身军装的纽扣中,赫然插戴一束已经干枯了的麝香兰。

后来他们在梦中相见,一躺一立,记不得在说些什么不知所谓的话。

忽然间讲到济慈,讲的却是他的墓志铭。

此地长眠者,声名水上漂。

他说有时候我也会想,会不会在能真正见到你之前就已经牺牲。如果我们阵亡,若有残躯可以收敛,想必也会葬在各自的后方。如此就真是死生不复相见。这一切都是自己所不能决断的,只有一点,他们都希望真有这一天,不必立碑,不必留名,像济慈的碑铭一样,声名水上漂。

这一天后,莱姆斯收到军令,拔营至胭脂河。

荒芜的大雪地,他终于找到当年的旅舍。

此地早已经人去楼空,变成了像是战壕一样的建筑群。灰暗的水泥墙面,油漆早已经剥落,镶木板也早被过往军队与避难的人群拆下来作取暖用的木柴。墙面上弹痕犹在,有些已经穿透,显露出其后空洞的房间。正门的门框亦早不见,墙面冻成灰色。建筑本身已成一处埋伏点,驻扎着至少一个小队的人。他在雪地里徘徊许久,最终决定进门。各个房间早已经辨认不出原本的样子,四处是沙包垒成的防护线。已有各分队的人提着来福枪埋伏此地。他在人群中行走,对众人回礼。原本疑心是否会在此地见到当年的鲜血,但四下脏污,早已经看不出。忽然有人称他将军,转过头来看,是某士官,对他说,韦斯莱上校请他过去。

韦斯莱上校,指的是弗雷德与乔治,两人在距旅店残垣不远处的雪地中,某一处缓坡之后。看见他来,弗雷德递过手中望远镜,说,他们来了。

从望远镜中看过去,第一眼看见雪原对面山头上,橡树岭中,流苏一般堆雪的大树,雾凇璎珞一样垂挂下来,白雪黑树。而后看见树林中密密麻麻的人,太远看不清面目,黑云一般。人群攒动,向雪原的方向涌来。他看了看,正要放下望远镜回到岗位,忽然间目光偏移,看到某一处头阵。雪霰漫漶如银雾,他一瞬间却觉得不敢直视。当中一人,生着黑发,在脑后结成一束。与余人一样着军装,大约是因为雪原天气寒冷,穿戴有厚重的大衣,领上一圈黑绒。本当臃肿的衣物,但身形依旧轻隽修长。

虽然因距离远,面目模糊,但他一望即知对方是谁。

伸手将望远镜归还予弗雷德。他说一句,做好准备吧。

这许多年,他们在幻梦当中相见,彼此邮寄信函,明信片,交换照片,在报纸电视上看见对方,无数次近在咫尺,这却是他第一次,用自己的眼睛,明明白白看见对方。

那天上午十一点,胭脂河战役打响。

他如今授衔上将,与西里斯平级。已经不是首当其冲第一批上前线的人,第一枚榴弹爆响的时候,他在旅店改成的战壕当中。雪原看似平缓,实际面积广大。生物联军的前线在距他们数英里的对面山头上,他们目光所能看见的,只能看见第一排防御工事,铁丝网后,除了战壕与步兵,不知还隐藏着什么。这些年他对西里斯的行事方式也颇有了解,知道他的作风向来是猛进,只怕防线后尚有重机枪。而莱姆斯喜欢广存粮,缓进攻。最要紧是留有粮草。或许是因为当年驻扎中部,粮草断绝,被饿怕了。

乔治如今带着两团人第一批冲锋,在他之后,会是弗雷德,再之后,则会是他。

战壕在爆炸声中不断摇晃,墙灰簌簌下落。窗外飞雪四溅,很快变成黑黄色的泥泞。时不时收到军报,说第一批人已到敌方前线,死伤情况如何,又是如何一寸一寸推进防线。

一个小时过后,乔治上校负伤。

将他抬回来的时候,人已经神志不清。弗雷德已经扑了上去,莱姆斯接过别人递过来的酒,为伤口消毒。好在大部分血痕都不是乔治自己的,只有一处。洗去他面上的血迹污渍,才发现原来他的一只耳朵已经消失。他们两人见过的死伤也多,此时却都苍白如纸,强自保持镇定。弗雷德的手在颤抖,说,这是穿透伤吗。两人都唯恐子弹穿过头颅。莱姆斯俯身仔细查看,回应说,不是,只是流弹。

—他没事。

他想伸手拦住,但弗雷德已经站了起来。他说,第二批人,到我了。

他的脸,那么年轻,还带着方才震惊过后的惨白。可是眼神那么坚定,就好像是当年,他与这兄弟二人初见。一同执行第一个营救任务的时候一样坚定。但那张脸上,有某种即便是相识八年,他也从不曾见过,如今不能轻易解读的神情。莱姆斯下意识想要拦住他,想说现在还不是时候,不要走。但他想要说的话还未开口就已经吞了回去。有什么反对的理由呢,弗雷德理当是第二批进攻的指挥官。阵前不能无主帅。于是他眼睁睁看着那红发年轻人走出了战壕,大雪地中,他的头发好像是最浓烈的一抹鲜血。

莱姆斯将乔治护送至伤者处理站。不会有比这更混乱的场面了,战壕后的雪地中,立起三座四面透风的棚子,棚顶用做帐篷的帆布拼凑而成。帐篷内全数是已经重伤员,乔治的伤在其中已经算轻。他在其中走过,看见无数缺肢断腿的人。有一些已经被炸得面目模糊。他想要停下来,想要在每一个或哭嚎或神志不清的伤病员身边坐一坐。但他不能久留,需立即回到指挥所去。

将乔治安顿好,又再三叮嘱医疗兵。他本来起身欲走,忽然间被人抓住衣角。

低头去看,却看见乔治已经醒来。

他又惊又喜,俯下身去要听对方准备对自己说什么。

听到的话,却来得十分莫名,不知道是不是对方昏迷刚刚转醒,神智未清的结果。

—这场战争,只有一种结束方式。

—最后一个屹立不倒的人。

只有最后站立不倒的幸存者,才是赢家吗。他其实也深以为然,但周围全是伤病员,这话不好说出来。况且此时战况激烈,也容不得他停留此地伤春悲秋。拂过乔治的手背,他说,好好休息吧,我会再回来看你。话毕只得重新起身,回到前线。胭脂河战役,已经准备了五个月之久。为了突破生物联军防线,重新夺回多伦多,人类联军在此建立了三道防线,坑道工事,以及多层铁丝网。守军为第一集团军,原本第一线有九个师,后备役令四个师。顾及他与西里斯的联系,本来不应当包括了他所代领的第二军。但在准备过程当中,金斯莱调取了更多人,其中包括第二军与雷古勒斯唐克斯等人所在的第三军。及至今晨战役打响,驻守此地的已经有三十九个师。第一天,人类联军死伤约六万人,占领生物联军第二道阵地。

当夜,西里斯·布莱克趁人类联军休整的间隙,进行反扑,截至翌日清晨,将人类逼退四英里。

人类联军从空中发起了为期七天的轰炸,虽然将生物的第一阵地摧毁,但始终处于被动。

七一年十二月 三日,生物联军终于显露出莱姆斯此前一直疑心的重型机械。

火炮,迫击炮与战斗机,原本都是兵家常见。但这是生物方第一次在战役当中使用坦克。

人类方原本使用的是密集队形突击,遭机枪的强大火力一扫,死伤惨重。后又调来更多兵力,一度战斗人员到达六十五个师,飞机三百余架。但最终因为作战迟缓焦灼,逐渐变为消耗战。此消彼长,不断有新的人被投入战役,弗雷德仍在前线。但从他处传来的军报,也说每一日双方推进的速度不过在一两百米之间徘徊。生物方又使用了两次坦克,但此时战线已经拉长至数十公里有余。这偌大空间里,仅有十余辆坦克,因此并未达到生物方期待的作战效果,反而叫人类方学到如何对付该种武器。

十二月三日至十日间,每推进一寸,莱姆斯便忙于带人挖掘新的坑道。架设更多铁丝网,因坦克不能在崎岖地形上前行。从晨昏到夜晚,几乎一刻不停。乔治在此期间已经泰半恢复,可以站立自由行走,也欲重新上前线,被莱姆斯制止。但他知道再过不久,就应当派人前去将弗雷德上校替下。这个人只能是他。

那天晚上他从壕沟工事当中出来,偶有闲暇,本来应该去补觉,但最终不能入眠,更不觉得自己在这样的时候,可以去黄粱一梦当中与西里斯相见。于是离开营地,前去医疗区小坐。

昏黄的一星灯光,其中无数因病痛辗转反侧的人。他从中过,感叹短短几天时间,医疗帐篷就已经扩张到目所不能及的一整片营地。他走入其中,在每个人病床与担架前停留。有个年轻的士官,半张脸上都打着绷带,再往下看,整个人像是没了一半一样,右臂与右腿统统被截去,想来是被榴弹余波炸到的结果。

他坐到那人身边,握住对方仅存的左手。

那士官很年轻,还只是个青少年的样子。已经因为疼痛和吗啡失去大部分神识,并未认出莱姆斯是谁,只再半昏迷中辗转反复,喃喃说要回家,要妈妈。说自己做了个梦,梦见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又冷又混乱的地方,说自己的胳膊和腿好疼。诸多支离破碎的话语当中,莱姆斯听出原来对方竟也是英格兰人。父母亲在牛津河边开一家酒馆,母亲是店中厨师。他从小在店中帮忙打杂招呼客人,总有热气腾腾的美食与甜点。他说想念母亲所做的香肠土豆泥,想念父亲总在打烊后的壁炉前给一家人念当天报纸。

莱姆斯坐在原地静静聆听,然后说。

—我去过你家的酒馆,是不是叫做鳟鱼旅社。在牛津北部靠近沃尔弗库特村的地方,门前就是查维尔河与波特草甸。酒馆外有与河水齐平的露台,有两只孔雀成天走来走去,从客人盘中乞食。河的另一边有座修道院,以一座木桥链接。夏天的时候,泛舟从河中过,可以从你家买一两瓶啤酒,拴绳挂在船上,没入河中,就能得到冰镇啤酒。从那里可以一路顺流向南,直到牛津城中,春天两岸垂柳青碧,虽然城中植物依旧萧条,却蒙上一层极薄的碧烟,是新萌生的嫩芽。林间春天的球根植物纷纷探头,有黄白两色的水仙,各色郁金香,紫色的麝香兰等等。曾经从你家酒馆门口的波特草甸过,没管住自己折花的手,采过一枝重瓣栀子。养在学院房间内的大玻璃瓶里,后来生出洁白根须,于是移植盆中,年年着花。

话毕看见那年轻士官正在慢慢阖上眼睛,片刻之后呼吸平稳,就此睡着了。

莱姆斯放开手起身,环顾四周,才发现原本躺下的许多人,已经半坐起身,静静听他的故事。他在担架当中走动,有许多人轻声对他分享自己的故事,有的说自己家也是开烘培店的,原本就生长在多伦多。父母亲在约克街上开一爿面包坊,战时粮票短缺,面粉供应不足,于是母亲想到妙招,用土豆做面包,红薯做胚烤成蛋糕,一时风靡。又有人说是卡尔加里人,家中附近有家三文治店,是葡萄牙人开的。小小一爿店面,同时也作杂货铺,摆满各式各样的饼干糕点与饮料。冷柜中常年有现做三文治,最著名一款,是许多不同种类的熏肉香肠切丁,配美乃滋与各式番茄生菜。点哪一种,店家就会现场取出来加热。拿着三文治一路走上主街,冬天热食一路冒着白烟,咬一口觉得浑身都是暖的。

他听所有人美好的故事,也对愿意聆听的人分享自己的故事,到结束的时候已经接近晨曦时分。

最终趴在指挥所的桌上睡着。睡眠黑沉无梦,感觉只小小打了个盹,很快被副官叫醒。

这一天早晨,他将带人上前线,替下弗雷德上校与其麾下的士兵。

战壕与坑道从后方早已经一路修到前线,他当先带着无数人从壕沟中过,偶尔回头看大部队,看见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头盔。队伍绵延无尽,前方不断传来爆炸的声音。有时候就在距他们行军不远处,因为壕沟在地下,时常沙尘遮眼。所有人已经学会目不斜视,一路继续往前。壕沟盘根错节,早已经成了一片地下城市一样的所在。为方便寻路,每一条壕沟像模像样挂着街名牌,好像一座真正的城市一样。走到大地颤抖的前线,他看见自己麾下的熟面孔。抓住一个人问,第二师在哪里?

那人指向更前方,说将军,韦斯莱上校与人在最前线。

尘土飞扬的战壕,他一路前行,总觉得心中忐忑不安,强迫自己不再去想。这种焦虑,大约只是上火线前必然要经历的。此处的伤病员远比他从军报中得知的要多得多,放眼望去触目惊心。他疑心这里究竟还能不能凑整一个连的人,震惊于他们为何没有早一点寻求支援。脚步加快,他不断询问韦斯莱上校在哪里,总是有人说在下一个战壕,又下一个战壕,终于有人对他说,两天前空袭,韦斯莱上校负重伤,如今指挥官是其副手格伦克斯上尉。战壕地上躺着半身负伤,只用帆布简陋包扎,又被血浸透的年轻士兵。已经认不出他来,颤颤巍巍的声音说,你们是来替我们下火线的吗。

他觉得寒冷,但带着更多的人,不愿在众人面前显露出慌乱的样子,只加快前行的步伐。

终于走到最后一座战壕的时候,门前有士官驻扎,一副严防死守,谁要硬闯就要与谁拼命的样子。看见他的时候略微愣了愣,还没有来得及收敛脸上的表情。而后立即肃穆敬礼,最终只让他一人过。战壕中昏黄的一星灯光,映亮躺在地上的人。他一时间分不清那一头红发,究竟是不是与其余血渍融为一体。抬头问身边士官可知此况,士官略语数言,大约战况艰难云云,又说前些天作战的时候,生物军派人剪断了电话线。如此路途遥远前线吃紧,竟然没有一个人将消息传到后方。

他的老朋友尚且意识清醒,莱姆斯蹲下身去,他就伸出手来与他相握,说,别拉着张脸。

他觉得眼眶胀红,但两人十分默契,避而不谈伤情与战事,只闲话几句,时而相与大笑。

出来后与身边人商量,说上校正在发高烧,而且战壕内环境糟糕,又时不时有被攻击的危险。需要立即转移到后方,否则恐怕救治不及时。手下人说,大家都认为应该转移,但是您恐怕没有看见具体伤势,上校身上最主要的是子弹伤,且不是穿透的那一种。阵前没有医疗条件,不知道子弹卡在哪一处,生怕如果移动,就会造成更多不必要的大出血。莱姆斯认真聆听,而后令原本驻扎此地的第二师撤离,又派人立即回到后方,带医疗兵来,预备就地手术。此时天色已晚,一来一回,大约只要一夜时间。

这个夜晚,火药的红光映亮胭脂河半片天空。战壕内一星火光映在夯土墙面上,投下许多奇诡的影子。远远看去,若是稍作想象,可以将其看作横斜的树影。他与弗雷德谈天,讲从前他总说,战争结束后会与乔治一同开一间笑话商店。封金挂印,把所有的荣耀和过往都留在彼处。说很久没有回家,今年圣诞节大约可以。想请莱姆斯一同回陋居庆祝圣诞新年。又描述家中氛围如何温馨,讲厨房杯盘响动,常传来热油煎炸食物的滋滋声。说想念家人,想念弟妹。说他与乔治在家中的卧室,床铺柔软,铺着各色花布缝成的百衲被。冬天时候母亲会在被褥间放长柄炭炉,这样一来床铺永远是温暖的。

弗雷德问他说,如果有一日战争结束,你的愿望还是和从前一样吗。

莱姆斯笑说是的,希望自己可以回到故土,回到牛津,安安静静做自己的研究员。他说自己本来出生清贫,向来不过是一介穷书生,唯一的愿望,也就是做回异界穷书生罢了。

这对话如此令人安心,光阴静谧,叫他们两人好像已经忘记了身在何处。

—那么,你还会再见西里斯吗。

他犹豫许久,才说,我不知道。

—从前我很擅长宁为玉碎,总觉得很多事情,到了某一种境地,就叫做无可挽回。有时候我会放任自己去思考我们的关系,觉得称得上是一句不归。我总希望自己的感情是纯粹的,但我们之间好像远不能做自己,而是两个国家,两个阵营。我们互相算计,彼此不信任。总是用从对方那里得知的军机,当作攻击对方的武器。有时候想过去觉得,这样的氛围,我虽然能忍受,但是说到底,也只是忍受罢了。我有段时间没有见他了,这是刻意为之。在这一切结束后,我想要重新开始,这样也许对我们两人来说都好。

和衣躺在土地上,莱姆斯将自己的翻毛领军大衣脱下来给弗雷德盖上。勉力支撑想保持清醒,听见对方说,你很久没睡了吧。可以好好休息一下。少许又补充,医疗兵应该在路上了,不用担心。

他们相识八年,共同战斗八年,大大小小的伤彼此受过许多,这绝不是其中最严重的。

莱姆斯于是不再客气,放任自己睡着。这一觉睡得很好很长,大约是因为日夜忙于军计,早已经缺乏睡眠到了身体不能支持的程度。梦中无人,他只是不断梦见雪原,针叶林,被映红的天空,与头顶飞过的轰炸机。所思所梦,夜间亦不得休憩。终于醒来的时候,看见战壕外的一角天空已经蒙蒙亮,有士官在门口恭敬道,将军,上校,医疗队已经到了。

他欣然说好的,起身对弗雷德说,起来了,医生到了。

并没听到应声,他凑上前去准备将其摇醒。

伸出去的手却突然停在半空。

他分明看见,弗雷德的面容青白,眼下有厚重青黑,已经不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脸色。

莱姆斯静立在原地没有说话,忽然间觉得脸上冰凉,一抹已经满脸泪水。他头痛欲裂,踉跄跪倒在地上,口中升起一股甜血,最终一声不吭地重新咽了下去。外面副官听他没有声音,进来查看情况,一看就潸然泪下,连带着身后一众人也跟着痛哭。莱姆斯依旧跪坐在地,不住颤抖。多少年的鲜衣怒马,少年意气,俱在那一念之间。他还记得那年在多伦多,连日大雪封路,那是他们执行的第一个任务。到最后走到那钟楼前的只有他们三个人,枪林弹雨,但是他知道身边人可靠,所以尽可以放手一搏。

想起他饱受非议的八年,常态是总有社会各界人士,不断发来信函对他进行辱骂,多的时候一天几百封也有。想起报纸电视上的中伤,颠倒黑白。那时候他知道自己已无路可退,在这样的口诛笔伐当中过了许多年,一度抑郁时也觉得无以为继。在这样的时候,能够依靠的,给予他帮助和安慰的,从始至终只有弗雷德与乔治。寒夜里营地上的热食,枪林弹雨中的彼此庇护,深夜的畅谈。他们是他自主选择的家人。这数年来,他动荡不安的人生当中,唯一能称得上恒定的,只有他的朋友。

呼啸北风一如当日,卷来无数记忆,又在一瞬间离开了他。

莱姆斯踉跄着起身,一时间头脑中一片空白。强忍着泪水,对门口众人说。

—仗还没有打完。

—请你们带上校回到后方。

十二月十二日,生物联军指挥部投入新一波预备役,将第二集团军分编为由西里斯·布莱克将军指挥的第一集团军与由詹姆斯·波特将军所指挥的第二军,并加长防御纵深。到此时,双方伤亡接近百万人,其中人类方死伤五十三万人,生物方四十五万。这一天,生物方为推进防线,对人类军第一阵地进攻,开启了反扑战。卢平上将接替已阵亡的韦斯莱上校,驻守前线,负隅顽抗。

这场大战当中最为惨烈的阵地战,也因此接近了其尾声。

那天上午,生物方对人类第一阵地进行了又一次轰炸。这一次的目标是横档在无人区与坑道工事前的铁丝网。铁丝与其中的无数尸骸在大火当中融化,退无可退的人类军涌出壕沟,与生物军在两方前线中间的雪原相会。从空中看,两股黑色的人潮涌向对方,很快混合到一起,彼此撕咬。在这期间,两方不断对对方阵地进行轰炸,莱姆斯也被余波震倒数次,身躯长留震颤之感。

战事胶着,他不能忍受留在战壕当中等待消息,与第一师一同冲出了地面。

漫天硝烟,他在其中奔跑,仍未从悲伤震恸当中缓过来。大地是黑白色的,目所不能及其尽头。这修罗战场上,遍布挣扎的残肢,染血的武器,散落的军帽,与种种废弃物。大约是因为缺乏睡眠,他总觉得天旋地转,不能视物。心脏好像被冻成了冰,沉沉坠在胸腔之中。他并不知道自己奔跑的目标究竟是何处,只是与其余人一起被卷进这无休止的人潮当中。榴弹不断在身边爆响,他看准时机,推开一个又一个本可能被炸伤的人。天阴欲雪,不知何时已经推进到雪原正中,橡树岭上的森林清晰可见。

不知是不是错觉,即便轰鸣声震颤大地,他依然能听见森林那一边,胭脂河的水流声。

但也正因为如此,他停留在原地片刻愣神。森林及至再前端,是生物军的第一阵地。借助天然地势做掩盖,在其中设立坑道工事。当然,那个与他的生命息息相关的人,也在其中。不过是几秒钟的功夫,忽然间听见身后有人对他大喊,小心——

枪声轰然而鸣。

他条件反射回头,看见绚烂鲜艳的一抹粉色短发。

像猎人枪下的鹿一样,应声倒向了他的方向。

莱姆斯立即扣动扳机,一击命中开枪的那个生物军士官。而后奔向倒在雪地里的唐克斯。

那本来应是为了他准备的子弹,穿透小唐的胸腔,穿透而出。小小的伤口,从身后看,只有一道血痕,好像鞭子一样,抽在了大雪地上。他上前去扶住她瘦弱的身躯,让她上身躺在自己怀中。她的眼睛向上凝望,但看到的却好像不是他,而是那晦暗的灰色天穹。胸前有朵血做成的花,正在不断开放。他觉得不能呼吸,好像被子弹击中的终究还是他。她的神智好像正在离开她,呼吸一出一进,十分急促。

好像是用尽最后一丝力气,她握住他的手,说。

—如果,你不能阻止这一切,那一定要跑。

—你不能把自己的生命,耗费在一场不属于你的战争中。

她说话的声音,在大风中渐弱,最终好像孩童一样,微微皱起眉头,张开嘴喘息,说,我好冷。

莱姆斯伸出双臂用力抱紧了她,说,别害怕,别害怕。我在这里。

好像再用力一些,就可以留住她的神魂。但他回天乏术,只能感觉到生命在怀抱中一点一点逝去。

这神采飞扬的少女,是他心中长年的隐痛。在他看到她的时候,其实看到的永远都是当年在胭脂河枪响的时候,他救下的那个小小孩童。他的八年,因她而起,而她最终因他而死。他们两人身处在战场某一处无人注意的角落当中,而他跪坐在原地,近乎于茫然地低头看着那张已经血色全无的脸。曾有一封信,她在信中说自己从胭脂河枪响起,始终寄人篱下,不曾拥有过什么属于自己的东西。后来辗转自立,温饱艰难,当然也没有余钱去培养自己的什么爱好。可是如今领军饷,正在慢慢攒钱,希望有一日能买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。又说很小的时候挤在人群中看歌舞剧胡桃夹子,看到芭蕾演员穿着美丽如金平糖纸的纱裙,曾经也幻想过自己可以学习舞蹈。希望自己可以成为芭蕾机车少女。他从不愿在大庭广众下流泪,此时却觉得可以放纵自己。因为除了他之外,这世界上大约也不剩下什么会为她的离开而悲恸的人。

这场战役,注定是人类对生物战争当中,最为惨烈的一局。

双方在不断扩张阵地,拉长战线后,终于将胭脂河战役变成了焦灼的消耗战。隆冬时候,天气条件恶劣,粮食紧缺,双方死亡惨重。及至此时,临近圣诞,可以说是两败俱伤,没有一方胜出。他将小唐的尸体背负到森林边缘尚未被战火侵袭的角落,用军刀一点一点挖开封冻的土地。安大略省冬季严寒,土壤已经冻得坚实,渐渐军刀卷刃,他就改用自己的手,拼命掘土。不知过了多久,只觉得指关节剧痛。但渐渐连这皮肉之苦,他也开始感觉不到,只机械性地不断劳作。

他最终将她埋葬在垓上,可以俯瞰这片土地的地方。又用积雪将新土遮盖住,不仅仅是因为掩盖踪迹,更因为来年开春雪水融化,此地就可以生长出许许多多的野花。

从缓坡上往下看,莱姆斯看到今日这场战役仿佛正在接近尾声,潮水一样黑压压的人头正在往来处归去。他站在原地静静凝望许久,直到战场上人烟稀落,但是并没有与其余人一起撤退。在呼啸北风当中,他伸出右手,默默摘下了左右两肩上闪烁着光芒的军衔,随手丢弃在雪地中。而后转身,背向人类联军的阵地,面对生物联军藏匿在森林中的阵营。

他摘下了手套。

天气很冷,滴水成冰。裸露的手指皮肤触碰到枪械金属,冻得他一阵清醒。一开始是疼痛,好像这冰冷的铁皮要将他的皮肤硬生生撕下一层。再多走几步,渐渐感觉不到寒风。后来痛觉也消失,他与这冰原融为一体,难分彼此。没有知觉,没有意识。只能感觉到来福枪拎在手中,这熟悉的分量。

他向山头更高处走去。

大地无边无际,向无尽处蔓延开来。他看见这土地上积雪泥泞,黑黄一片交织,无数尸体横躺在雪地中,挨挨挤挤,早已经看不出军衔与军属。一路血污,布满废弃弹壳与枪械。踉踉跄跄,一路向前,全然无视脚下是否残有弹片与尚未引爆的榴弹。偶有几匹尚未死透的战马,如洋面上的泡沫,被挟裹在一片狼藉之中,身不由己地悲惨嘶鸣。这声音也很快消逝在风中,倏忽之间就再听不见。向北,向北,追随着胭脂河湍流的河水声,一路向北。越过炭灰,尸骸,血瘀,残破的军帽,种种弃物形成一道可靠的屏障,覆盖满整片雪原。这全新的大地上,多经屠戮的森林远远矗立,干枯黑暗的枝干直耸向天,犹如一丛刀锋。

马靴踩断了第一支枯枝。

莱姆斯走入森林。

整片橡树岭安静了下来,连鸟鸣声都听不见。风声止息,静得他恍惚之间疑心自己是否已经失聪。只有远远的,远远的水声,是胭脂河的河水。他想起许久之前,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,曾经翻阅过旅馆房间里附赠的旅行指南。上面注明胭脂河的名字,本意是红色河水,却不曾解释过,为何有人称这清澈的河流为红河。但他知道,如果此时去往胭脂河畔,他将会看见真正的红河,被血液染红的河水。人的命运身不由己,河流也是如此。也许一切都是命中注定,也许他的存在,也不过是为了完成既定的宿命。

好像是在应和此时此刻,脑海中这个毫无来由的念头。

他听见脚步声。

清孤迢远,自森林深处从容走来。那脚步声踩在雪上,几不可闻,好像对方也是常年擅长潜伏突袭的好手。那脚步声的主人,不知道是受了伤,是精疲力竭,还是仅仅出于谨慎,在狼藉雪地中择路而行,脚步声虽然缓慢,却依然灵巧。像是正在向着他的方向而来。

树林深处枝杈繁茂,渐渐不见天光。莱姆斯在原地停下,静静谛听那脚步声。远处马靴在雪地上行走,一路踏碎碎冰与枯枝,裂响清脆干净,渐渐靠近。他以为他的心中会有种种情绪,愤怒或者激动,期待甚至恐惧。但是没有,他的内心一片空明,好像一切情感已经被干燥的寒风带走,悄无声息。涓滴不留。

那脚步声转过一丛枯树,到了距他大约十步之遥的地方,停了下来。

那人大约曾经也穿着一身厚重的防弹衣,但此时已经卸下了。一身白色衬衣上,大约带着七八处血污,都在防弹衣覆盖之外的地方。肩膀上随意披着御寒用的黑色翻毛军大衣,裸露出来的衬衣布料上,几乎没有一丝原本的颜色,全是血瘀与沙尘,反复凝固,结成一片甲胄一样的硬壳。

莱姆斯抬起头。

这一片黑暗之中,他想要看见来人的脸,但最终无法聚焦。经胭脂河的寒风刮过,每一个人的脸都像是旧皮革一样皲裂,再加上血污覆盖,几乎分辨不出年纪。可他能看见对方的眼睛,黑暗中那双被雪光刺得带一点粉红色的眼睛,静静看着他,不知为何尤为明亮,叫人想起雪山中行军时所用的雾灯。

他忽然听见有人在笑。

黑暗的树林之中,悲怆凄惶,带着难以言喻的爱恨。

数秒之后,才意识到控制不住在大笑的人,原来是自己。

他认得那双银灰色的眼睛。

无数次在梦中见到,夹杂在一片难以描述的,来自于内心最深处的渴望的意向当中。那双眼睛,叫他不知是真是幻。那双眼睛有时候属于人,有时候是沉静的巨大的兽类。总是好像触手可及,最终却消失在一片昏蒙的银灰色迷雾之中。他的半生,最终也就像是那胭脂河的河水一样,每走出一步,看似是出于自主意愿,其实从来身不由己。到头来,还是到了一切开始的这个地方——黑暗中那双银色的眼睛,如此平和,其中内容却好像比这片雪原还要浩大,无边无际。

他浪费了许多许多年。

用上另一只手,才将右手的手指掰开,刺骨寒痛,莱姆斯将手中的来福枪往雪地上一扔。静静睁大被雪原刺伤的眼睛,终于与西里斯·布莱克对视。那一瞬间,好像是被太阳刺伤,双目灼痛。他握紧双手,指甲陷入原本已经毫无知觉的手掌心,才忍住没有呼喊出声。瞳孔沉重灼热,像是被野火燃烧。然而他知道,这并不是因自然环境造成的痛苦。这若干年中,他总是在等待着这一刻,如今身在其中,他已经分不清楚究竟什么才是真实。如此剧烈的痛苦,好像要将他节节粉碎,扬成尘埃,再从这破碎的血肉之中,塑造出新的人来。那痛苦渐渐从双目之中蔓延开来,像是无数粗钝的刀,将烙印一点一点篆刻入他的皮肤。

莱姆斯·卢平沉默地站在原地,忍受一切。

这痛苦,即是印记。深入骨髓,不能抹除。

他终于阖上眼睛,长长舒出一口气。那白雾袅袅娜娜,升腾而上。他恍惚间看见了自己,他向前伸出手去,看见那双手并不属于自己,布满刺青与累累枪茧。而自己的脸,干净澄澈,好像从未遭受到过岁月的侵袭。脸上带着一种莫名的,似笑非笑的神情。视线倾覆,倏忽之间又转换,回到了自己身上。他的眼睛分明是闭阖着的,却看见山林之中,莽莽大雪,蜇音不响,北风不兴。有个黑发男人站在他的面前,一身衣物已经被血污浸透。他的面容与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,英气俊朗,带着刀锋一样的桀骜不驯,看得出年少时候的清隽模样。他听见自己的心忽然往下一沉,铮铮有声,像沉沉石块落入胭脂河中。视线幻化,他仿佛看见万千世界倾屺崩毁,燃烧殆尽,随着簌簌而落的雪霰一起,倏忽之间落入黑暗之中。

耳边蜂鸣巨响,可是一切燃烧的,最终都要熄灭。

剧烈的痛楚之后,一切归于平静。

如他所愿,世界终于安静了下来。

这一片寂静之中,莱姆斯忽然听见了有人说话的声音。

那声音,是来自于他的头脑之中,却如此清晰,比就在他耳边说话还要分明。

莱姆斯认得那个声音。

 

—今夜,将是你我的开始。

—是吗。

—对我来说如此。

—于我而言,你我的开端,是我第一次收到你回信的那一天。

—我明白。但此时此刻,是我的开端。

—我们两人之间,也能拥有不一样的开始吗。

—不仅如此,从今日始,还会有许多许多新的开端。

—你能看见我吗。

—能。虽然黑暗已经降临。

—我感觉——感觉我的灵魂不再属于我自己。

—我感觉——好像自己的心腔正在打开,与什么更广大的东西相连接。

—你听。

—听什么?

—下雪了。

 

 

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初稿于爱丁堡

二〇二三年一月一日完稿于仙岳山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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