鬼厉

若有人兮山之阿,被薜荔兮带女萝。

一个wolfstar写手
AO3: Aquinnah
微博:解胭脂

【犬狼】拉姆齐花园精怪故事集

万圣节贺礼。

以警局口供的形式,侧写犬狼日常。 

英式黑色幽默小短剧。非原著向。 全长约一万一千字。短片一发完。   

万圣节吃点儿糖吧!      





改编自真人假事

 

拉姆齐花园精怪故事集

The Fairy Tales of Ramsay Garden

 

以下口供摘录自中洛锡安郡爱丁堡市圣莱纳德总局档案,卷宗编号17011977。经办人,迈克·刘易斯,警员。据房产登记处举报,2A拉姆齐花园,邮编EH12NA,住户有异常行为。特此调查。

 

检举人 – 斯图尔特,房产律师

 

你知道芝麻街里的伯特和厄尼是一对同性情侣吗?

是,我是说那个人偶儿童类节目。

你看,我有个理论,世界上所有和睦的情侣组合,其中一个一定是没头脑,另一个是不高兴。其中一个擅长将蔬菜切成整整齐齐的小块,并与宾客从容谈论时政要闻;另一个擅长在大雪天喊,救命,我的手没知觉了!具象化说来,就是伯特和厄尼。

比如当天坐在我面前的那一对同性情侣。

我做不动产律师很多年,见过的客人之中,那两个人当然称不上是最奇怪。但真要说,我确实怀疑他们有欺诈房产的嫌疑。彼时彼刻,在我作为房产律师职业性的严肃目光中,其中一个,那个留着黑色长发穿皮衣的年轻男人不安地在座椅上扭动了一下,抬起头对我露出了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。我在纸上聚精会神写字,余光看见,面前的两个人彼此无声交换眼神。当先那一位,姑且让我们管他叫厄尼。长相隽美,及肩黑发扎成松散的马尾。他身边的伯特长着张温和的脸,棕色短发,坐在那里,整个人就散发出一种沉静的气质。是的,他们的真名分别叫西里斯·布莱克及莱姆斯·卢平。

现在回想起来,布莱克先生有双摄人的灰眼睛。

那天他们走进我的办公室,是为了变更房屋所有证上的名字。

苏格兰房产法与英格兰不同,所有房屋都是永远居住权,而非南方那些人的有限产权。他们想要更新的,是城堡旁拉姆齐花园的一处房产。根据当时我查阅到的文书,那房子的现任拥有者也叫西里斯·布莱克。据证件估算,大约是七八十岁。我猜测,大约是与我面前这个黑发年轻人同名的外祖父。这个年龄,变更房屋所有权,大都是因为原主人已经去世。

那两人带来了前一任房主亲笔签名的遗嘱,笔迹与房契上的相同。那一天并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,一切都很顺利。我几乎已经快要将此事忘记了。那时候我确认遗嘱并非伪造,尔后抬起头对他们二人说,请给我看一眼二位的护照,我们需要入档登记。再要现居地址的电气账单,近三个月的就可以。这么简单的基本项,他们却没有立即回应,再对视了一眼。就那短暂的一瞬间,我分明看见布莱克先生的眼睛里,流露出了一点惊讶的情绪,很微妙,转瞬即逝。还是卢平先生先反应过来,对我致歉,说不好意思,忘记了证件,改日再与事务所预约。他的脸上始终很镇定,我却忍不住有一点好奇。现代社会,不管做什么都需出示证件。这两个人,却好像全无这项基本常识一样。

我知道卢平先生在桌子下握住了布莱克先生的手。就这么简单的一个动作,但布莱克先生肉眼可见地平静了下来。与我道别。没有别的什么词可以形容,这两个人有种天然的默契,好像是长时间相处培养出来的一样。一个人做个眼神,另一个人就可以知道要怎样反应。布莱克先生的肢体语言很优雅,超乎人类的优雅。他与我道别,为卢平先生拉开办公室门。那天是阴天,冬天,天黑得都很早。从我的办公桌,能看见外面亮起的昏黄街灯与铁灰色薄雾。两人并肩走到石板街上,转过街角就不见了。

总共会面的时长还不到半个小时。

但我再也没见过这两个人。

说来奇怪,证件,这么基本的东西,不必是护照,连驾驶证都可以。只要是上面有姓名,照片,和出生年月,都可以拿来公证。什么人会拿不出来。

 

证人一 – 莎拉,邻居

 

我在拉姆齐花园二号住了很久,此地本来是父执的房子。一八九〇年建,就在城堡山上,可以俯瞰整座爱丁堡新城。大学时代我搬去伦敦居住,毕业后又回到这里。住在拉姆齐花园之中,你就会明白为什么爱丁堡是有魔法的城市。一共十六套公寓,建筑本身像是城堡的一部分。嶙峋火山岩之上,从客厅的大窗极目远眺,能一直望见风平浪静的弗斯湾。寻常天气好的时候,海对面的法伏半岛都能看得清清楚楚。古典的桃木家具与皮质沙发,夜晚几盏昏黄的灯盏一照,配上窗外城市灯火与墨蓝天空。这个世界上,有拉姆齐花园这样的地方。甘愿住在任何其他城市的人,他们的选择都让我无从理解。

我们这一栋的格局是这样,二号是地面与地下共两层,二甲即是我的楼上,应有三层楼。货真价实的古典大宅。我的邻居,就是你们寻找的布莱克与卢平。就我认知的范围,他们并没有什么特别。当然,看上去也绝不是坏人。如果你要问我,他们的年纪,对于寻常人想象的,能住得起这样的宅子的人来说,还是年轻了一些。也不奇怪,我想或许是他们之中某一个人继承得来的房产。

没有人关注过他们,着实也不奇怪。毕竟这世界上人对自己的关注总是更多,分给别人的精力少。

我与他们相识,说到底是因为曾经有邮差误送过信件。将本应该寄到二甲的邮件,递到了我的住址。

大概是几个月前,有人递过一封信,写明收件人是S.布莱克。我本想交还给楼上,工作事忙,一时间也将其抛诸脑后。过了一阵,又有一封寄错的信件,这一次署名是R.卢平。两封信的抬头,都是先生。当然我曾觉得好奇,好奇我的楼上邻居是什么样的人。两个男人,姓氏的意义分别是黑色,与狼。也是因为生活太一成不变,我曾想象过他们是不同寻常的,想象过他们的故事。数星期前我终于得空,回家的时候,看见楼上窗户里亮着灯,遂拿上那两封信攀上楼梯,去敲邻居的门。

那扇白色大门很快被从内开启。

我第一眼看见的是房子内饰,开阔无隔断,从门厅能穿过窗户,一路看见外面灯火璀璨的爱丁堡城。拉姆齐花园二甲是暖红色的。节庆季的,弥漫着壁炉火焰,香料酒,以及鎏金烛台的那种暖红色。长廊两侧墙面上,挂满整套爱丁堡城的旧照片与素描。如今回想起来,大概算是有一点奇怪吧。那些旧照片,竟然像是原版,而我没有在其他任何地方见到过。照片之中的市集街上还有那个大湖,现在已经被填平做了王子街花园。湖水的填平应比拉姆齐花园的建造时间都还要早,一八二零年,怎会有留存的影像资料。

但那毕竟只是一个小小细节,且与我此行的目的无关。平白窥视别人家居,总是不好的。

为我开门的是个棕色短发的年轻男人,蓝绿色眼睛。看见我,露出微笑,说请问有什么能帮助你吗?他的声音和样貌,都很温和。说不出是长得多么好看,但是有一种气质,干净的气质。看见就让人想起冬日早晨冻霜的草地,素白一片叫人心生安静。

我不愿侵扰,只得简短地解释,将信还给对方,接受致谢而后离开。

房子中弥漫着食物的香气,有什么人在烹饪的样子。恍惚之间,我觉得自己闻到了番茄与炖牛肉的味道。就在转身下楼的那一瞬间,听见正在关阖的门内有另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。说的好像是,“嘿月亮脸,猜我在做什么?”而那个为我开门的男人回道,“捣乱?”但声音之中没有一点愠怒,只能称作温情。

月亮?这是个什么昵称。

那之后我们又遇见过几次。临近圣诞的时候,看见过一个黑色长发的朋克年轻人拖着圣诞树上楼梯,力气很大的样子。独自一人能拖动圣诞树,且与我问好的时候,一点喘气都无。那个叫月亮脸的男人就在二楼露台上低头看着他,手中端一杯热巧克力,整个人掖在厚重的粗棒针毛衣之中。

我在楼下扭动钥匙进门,听见头顶月亮脸说,“你猜这毛衣是什么做的?”

“男友材料?”我几乎可以发誓,我能听见月亮脸翻白眼的声音,说,“百分百羊毛。”停顿一下又讲,“我是披着羊皮的狼。”我差一点忍不住笑出声。真可爱。

后来我知道月亮脸即是卢平先生,莱姆斯·卢平。黑头发的朋克青年叫西里斯,西里斯·布莱克。我对他们的好奇衍生成了带着善意的好感。大约是因为相像,所以亲切。西里斯像我的心因为我也常希望自己朋克摇滚什么都不在乎,但莱姆斯·卢平像我的灵魂因为我也是个书呆子,在意他人对我的看法。我是个律师。但这么久了,我还始终不知道,他们两人究竟以什么为生。这一对同性情侣的神秘感,竟然没有随着时间推进有一星半点的减少。

如果你要问奇怪的事情,大约就是两三个月前,新年夜的那一天晚上。爱丁堡城中有盛大庆典,烟花炸响的声音从北到南,几乎像轰炸一样不绝于耳。整个天空都被绚丽的焰火点亮。我正要出门,而二甲的情侣像是刚刚从外面回来一样。西里斯的手臂挂在莱姆斯肩膀上,两人共用一条围巾。我们彼此互道霍格玛尼快乐,站在楼梯前短暂的闲谈。布莱克先生像是小酌过的样子,脸上带着一点红晕,也有可能是被寒风吹出来的颜色。但如果确实是因为酒精催动,我们接下来的对话就容易解释得多。

我问他们是什么时候搬迁来此地。西里斯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,笑一笑问,你觉得我们看上去多大。

就是那个时候,莱姆斯的表情微妙地变动,好像要阻止他犯傻。

我无从得知。他们有可能是大学生的年纪,总之不会多过二十几。我如是回答。

西里斯大笑,说我出生在一八〇六年。对天发誓。

那时候我已经很确信他是喝醉了,卢平先生大约也是这样认为,否则不会积极地想要将他拖走。出于礼貌,我配合着回应他,问他是不是出生在这里。一边被莱姆斯拽着走,黑发青年人一边在楼梯上对我摇头,说,我出生的时候,拉姆齐花园什么都不是。城堡山上的一片荒草罢了,距一切体面的居民区都很远。莱姆斯闻言扯高了他脸上的围巾,阻止他说出更多胡话。对我致歉道晚安,转过阶梯的转角不见了。但我愈走愈远,还能听见他们两人窃窃私语的声音,夹杂着一点细微的笑意。词句听不清楚,好像他们二人,在用什么只有他们自己能够理解的神秘语言交流。

我见过超市送货的车子停在他们楼下。都是普遍的食材,生牛肉,洋葱百里香之类,只是没有大蒜。卢平先生与我探讨过食谱,说西里斯对大蒜过敏。我告诉过他英国超市的生牛肉从不放血,所以腥味很重,无论怎样煮都带着血沫。又有一次看见冰镇的红色罐装饮料,他说是番茄汁。除此之外,要说有任何异常,也谈不上。他们两人过的是寻常的日子,日复一日。烹饪,散步,在阳台上浇花,与我家也没有什么不一样。普通的人生,普通的爱情。

 

证人二 – 基特,古董商

 

第一次去拉姆齐花园二甲号,是替布莱克与卢平先生寻找房子的配件。刚踏进门廊,还以为是寻常的老房子,再顺着镶木地板向前走一走,视线豁然开朗。老宅竟然有这么大的空间。一共上下三层,四间硕大的卧室,敞亮且明快。与想象之中兴建于十九世纪的建筑全然不同。房子之中的一切都维持着原貌,以我对古旧物件的经验来看,简直像是博物馆一样。连壁炉边的火炉栏,都是乔治王早期,那种带着坐垫的黄铜制。我在干草市场的维多利亚街开一家古董店,售卖一些年代的家居饰品。偶儿也会受邀请到别人家中收取二手物件,或者帮助寻找特定的配饰。

老宅之中,黄铜门把与窗户插销是最容易损毁的东西。也是我当时的委托内容。

第一次踏进他们两人的家中,那一天在下雨。从客厅大窗远望,斯科特纪念碑背衬新城的天际线,海峡那一边法伏半岛的山脉如淡墨晕染。拉姆齐花园可以说是爱丁堡城中最体面的街区,房屋都隐藏在斜坡上浓密的老树之中。石板路与漆成红色的台阶,叫人以为时空穿越。

房子的主人也是。对于他们的年纪来说,对年代与古董的见识不同寻常。我也是子承父业,与他们大概同龄。如此一来二去相熟。业务结束之后,二人邀请我到老宅之中相聚吃饭。莱姆斯与西里斯都是很友善的人。西里斯,西里斯简直就与我大学之中的那些兄弟没有什么不同。坐在长桌前挥舞着刀叉,说,“人从来不会长大,不会真的成为成年人。我们都只不过是个子高的儿童,手里握着一瓶酒,一边谈着你完全不懂的对话。“话没有说完,自己逗乐了自己,趴在桌上笑了好一阵。莱姆斯取来一瓶没有标识的红酒,说尝一尝这个。那是我喝过最美妙的酒,灯光下盈盈发亮,恍如红宝石。问他们从何处购得,莱姆斯只说是朋友所赠。对我微笑,说这曾经是沃尔特·斯科特最喜欢的酒。他晚年的时候,食谱大多都是苏格兰当地食材,调味平淡。不过爱喝酒,很甜的白兰地与果酒。

沃尔特·斯科特,苏格兰历史上最伟大的作家。斯科特纪念碑是为他而立,韦弗利火车站也以他的小说命名。他们对其如此熟悉,或许也不应该叫人感到奇怪。可是,斯科特,毕竟已经故去将近一百五十年了。

枝形吊灯映照之中,莱姆斯的神情有一些奇怪。一点温和,一点怀旧,说一八二四年的时候,斯科特一天不过两顿。那时候他住在与英格兰交界的乡村中。早餐吃燕麦粥配奶油,三文鱼,熏火腿切片,以及黄油全麦面包。这也是现如今如此著名的苏格兰早餐的早期境况了。不知道为什么,我们的话题转移到古董与传说。我说为什么故事中吸血鬼不能在镜子中看到自己的倒影。就在那个时候,很随意地,西里斯接话,“因为过去的镜子背后贴着的是一层银纸,现代的镜子,很长时间以来背面都是铝。铝这种金属,相对来说随和多了。”他对我露齿笑。他的犬齿很尖。我不会对你说他们是不正常的,我不是个疯子。但那时候,几乎是无任何来由地,大概因为夜间安静,我看着桌子对面依偎的两个人,忽然觉得有一些孤独。但更强烈的,是一种恐惧。你想一想,古堡旁完全没有一点现代痕迹的大宅,之中的两个神秘年轻人。

就那么一瞬间,我突然觉得他们两人与背后爱丁堡全城的古旧速写那么合宜。

合宜到令人恐惧。

 

证人三 – 肖娜,咖啡厅女招待

 

我在新城的剧院附近经营一家咖啡厅,就叫笔名咖啡馆。门面藏身在攀援茂盛的绣球花之后,不常引来新客人。因为巧合,几个星期前,曾经见过你们所说的这两个人。

他们进店里的那天早上,天还没有亮,没有阳光。当然这一点也许不足为奇,苏格兰这个地方,天气晴朗的时候也少。那时候是夏季艺术节,客源比寻常多一些。要说奇装异服,或者举止不寻常,在街头艺人中间,这两人或许还称不上那么扎眼。我记得他们,大约是因为他们两个着实是漂亮得不正常的一对年轻人。一个黑发灰眼,容貌简直像大理石雕像一般。因为夏季,只穿一件衬衣,白色布料下露出来遍体如尼文法阵一样的刺青。另一个五官轮廓柔和一些,很清隽,生着柔软的棕色卷发。这两个人明显是一对情侣,但我没有再见过如此合拍又如此相斥的人了,朋克与书卷气。可以称得上是加百列与路西法的组合。

两人点了一杯热水与一壶热巧克力。就坐在咖啡厅靠里的那一间房间,巨大落地窗下。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,衬着背后盛开的花园,与脱线的红色窗帘,几可入画。当我擦洗附近桌面的时候,偶尔听见他们两个人的交谈,声音不是很清楚。其中有一句是这样的,我听见那个黑发年轻人很亢奋地说,“喂一个人吸血鬼的血,那个人会变成食尸鬼。喂一条狗吸血鬼的血,可以得到地狱犬。用于灌溉植物,植物变成曼德拉草……用吸血鬼的血给车加油?大概会有什么好事发生吧让我们试试!”

此处我已经很讶异,又想或许他们是奇幻小说的爱好者。

那个加百列一样的年轻人很无奈地回道,“西里斯。不。”可是声音里又有一些微妙的笑意。

清晨时分,顾客愈来愈多,嘈杂声渐渐盖过了他们两人交谈的声音。可是出于好奇,我还是格外留心这一张桌的两人。从而听见了以下的对话。

“如果世上真有上帝,那他对我真是太不公平了。不但让我对大蒜过敏,而且阳光也不太行。”

“……所以,你是说吸血鬼吗?”

大约是因为终于意识到有人旁听,那黑发的年轻人很紧张地看了我一眼,语速都加快,“我能确认我不是吸血鬼毕竟我身上有血。”

“你自己的血?”

“确实是血没错。”

“从你出生开始,就始终属于你的血?”

“确实是血,确实在我身上。综上所述,它们就是我的血。”

我听着发笑,觉得尘世之中真有奇异生物,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。干脆端一碟巧克力布朗尼送给这一桌的男孩子们。生活辛苦,多吃一点甜食好。

 

关键证人 – 比尔,退休

    

你们要找的这两个,根本不是人。

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,我只不过是要告诉你我所知道的一切,这不是你们所希望的吗?

一九二二年的时候,我十九岁。一战结束后三年,整个国家已经差不多恢复到正常,只有失业率还是国民关注的重点。十九岁,那时候对于工薪家庭来说,应该是要工作的年龄了。我从珀斯郡的一个小村里出来,坐了一天火车。在爱丁堡的西部铁路大酒店找了份工作做侍应生,我猜你们现在应该管它叫巴尔莫勒尔酒店了。在我年轻的时候,那里还是整个欧洲最大而豪华的旅店,进出的男男女女都是绅士小姐达官贵人。我还记得那时候的酒店客房全数漆成暗红色,夜晚壁灯一照,简直像是涂抹上去的鲜血。连地毯也是红色,用金线织出蜿蜒的图案,绵延不绝。我就在那里帮住客搬运行李,那个年代,搬运一次行李能收到几便士小费,对于我来说,已经算是不错的待遇了。

看久了之后所有的住客看上去也都差不多。那是爵士乐的年代。男男女女齐整的头发,简直能让人嗅见发蜡的味道。男士穿西服昵大衣,女士的头发烫着时兴的大卷。大概就是在我开始工作几个月之后,我第一次遇见了你们要找的这两个人,布莱克,与卢平。他们与别人不同。别人可以伪装出世故,伪装出阅历,但这两人根本就是阅历本身。我那时候还不能从布莱克先生的眼睛里看见他们所历经的一切,我大约也不会知道自己看到的是什么。毕竟他们的脸,实在是太年轻了,年轻到比我大不了多少岁。他们当时是旅客,如今想来,那时候,应该是他们正式回到爱丁堡的日子。我要帮他们拿行李,但布莱克先生阻止了我。而卢平先生拍了拍我的肩膀,递给我一镑钱的钞票,笑了一下自己提着行李上楼。你简直不能想象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,一镑钱可以买到什么东西。这是一个比娅特里斯·波特可以用几千镑,买下湖区一座山头的年代。时至今日,我还记得那天,卢平先生穿着的是一件长大衣,脖子上挂着纯色的围巾,看上去,全然是一名年轻学究或者教授的风度。两个人举止之间,都有一种漫不经心的优雅。我有那么一瞬间觉得卑微,想他们看上去不过就比我大了几岁,但他们与我,简直是云泥之别。

我在酒店的工作在那之后,只持续了三周。十九岁的我意识到,留在门厅里帮别人扛行李,远不能让我升到我想到的位置,布莱克与卢平的那种地位。此后我做过一系列微小的工作,先是印刷工,而后书记员,最后到了维多利亚街的一家高级成衣店做学徒。一九二〇年代末期,男士穿起了简便夹克,女士普遍着两件套裙,戴着小小的昵帽。摩登即是时尚,彼时的爱丁堡与欧洲其他大城市一样,都在向新时代进发。

一九三二年,我又一次看到了布莱克与卢平,在我几乎快要忘记他们两个人的时候。而在此之前我甚至以为,自己已经忘掉了他们的长相。三二年的某一天,我的老板将一套需要照版制作的夹克扔到了我面前,不能算是时兴的款式,我还记得几年前这种花呢大衣还在流行的时候。那年我二十九岁,是那一家成衣店最具希望的工匠,裁布制衣的速度与精准,好像自己真是个生来的手艺人一样。西服制作好的那一天,有人来店铺中取件。我一眼看见了卢平先生,棕色头发,苍白的皮肤,温和的五官。那时候我以为是因为生活给我的风霜吧,他看上去,竟然比我还要年轻一些。双手接过装着衣物的纸袋子,他微笑了一下,转身离开。他没有看见我。此后我向我的师父与老板打听这卢平先生,报出他们的名字,结局是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来历,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什么人,又或者以什么为生。

那之后西服店倒闭了,三十年代,许多这样的小生意都被迫关门破产。

一九三九年,二战爆发。我征兵入伍,做的是普通的步兵,战场上第一个送死的兵种。但是奇迹般的是,六年战争,我活了下来,只是炸聋了一只耳朵。四五年,我回到了爱丁堡,在干草市场租了一间小小的公寓,等待工作机会。但是一介单耳失聪的中年人,也无任何身份背景,在战后经济缓慢恢复的不列颠,我并没有等到工作。那时候我四十二岁,领上了失业补助金,每天睡到中午起床,去酒吧里喝到下午歇业,然后去公共图书馆里读报纸,等图书馆关门,再回到酒吧喝夜场。我靠我的低保活着,用存款作酒钱。浑浑噩噩不知道过了多久,直到某一天,我再付不起公寓的租金,意识到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已经身无分文。只得在街头漫无目的地晃荡,又走到惯常去地小酒吧。就是在干草市场的那家酒馆,我再一次看见了那两个人。那时候是战后,酒吧里的光照不充足。但是昏暗的内室中,我还是一眼看见了他们。布莱克与卢平,与我几十年前最后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,看上去别无差别,没有衰老哪怕是一天,那种大理石像一般的俊美。两个人并肩坐在酒吧角落,没有人会注意到的地方。我看见布莱克用身躯挡住旁人的视线,挡住窥探的目光,低下头亲吻了一下卢平。布莱克的左手扣住卢平的后腰,右手攥紧他的手,将其放置在自己的心口之上。军队之中什么没有见过,我那时候第一次意识到了,原来卢平与布莱克,其实是一对情侣。

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意识到同性恋人这个概念。

我远远地尾随他们,一路走上了维多利亚街。十几年前,我曾工作过的西服店,现如今已经是一家纪念品商店,卖一些无关痛痒的仿古小玩意。远处的西部铁路酒店,已经改名叫做巴尔默勒尔,在黑夜中熠熠生辉。我已经四十二岁,心灵上觉得自己更老,但是这两个人还是在这里,依旧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。我想知道他们究竟是什么,究竟怎样做到不老不死。

就像你们现在所在做的一样。

那天晚上我跟着他们回到了拉姆齐花园,树木掩映之中,看见他们上楼,开了二甲号公寓的门。黑夜之中灯火辉煌,老宅像古书之中,那些鎏金雕饰的哥特古堡。我跟踪他们,只要有空闲就去拉姆齐花园守株待兔。你猜我发现了什么。布莱克先生不常进食,不常喝饮料,只偶尔喝一种红色的液体,一般盛在玻璃杯中。我远远站在上坡处的花园里,透过厨房窗户,灯光映照,一度以为那不过是葡萄酒而已。但他从不在阳光灿烂的时候出门,始终昼伏夜出。而卢平,那个温和的,曾像邻家兄长一样的年轻人。只要是月圆之夜,就不会在房子外找到他的身影。即使之后几天出现,总是看上去反常地虚弱,眼下挂着青黑。他偏爱吃带着血的牛排。非人的作息,非人的饮食,非人的力气。

就在我即将要理清楚他们究竟分别是什么东西的时候,布莱克找到了我。

那时候是晚上,我就坐在拉姆齐花园对面小坡的座椅上。赤足,很久没有剃须,黑夜之中,大概比任何东西都像鬼怪。而西里斯·布莱克,非常随意地在我身边坐下,甚至反过来吓了我一跳。我转过身,第一次近距离地看清了他。大约五英尺十一英寸高,有黑如暗夜的长发,与雾霭一样的银灰色眼睛,漫不经心的微笑,像荒漠之中的冷泉。他散漫地将头偏向一侧,靠坐在长椅上,一只手扯着围巾上散落的线头。那时候我已经知道他是个什么,满心恐惧。如果他决定要就此杀了我,大概是非常容易的事情,且没有人会发现一个流浪汉的失踪。他随意笑了笑,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,“好吧,你还准备跟着我们多久?”

我张口结舌,只能麻木地摇头。就是那个时候我意识到,以他们两人出众的感官,一定早已经知道,我在暗中窥伺他们许久。不要以为人类任何鬼鬼祟祟的行为,能瞒过他们的眼睛。就像现在,他们一定也已经知道,你们在寻找他们,在追寻他们的踪迹。不现身,不过是因为,你还没有真正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困扰而已。出乎我意料的是,在我迫切想要逃离的时候,布莱克先生悠闲地对我说,“二二年,铁路酒店?”

他微笑了一下,拍了拍我的肩膀。递给我一张名片,一言不发地离开。

他没有说别的什么。也没有道别。

借着树影之间投过来的光,我看见名片上,写着的新城某著名定制西装店的地址与电话。我在高街上的青年旅舍付钱洗澡剃须,而后拨打了那个电话,那个几十年前,我曾工作过的行业。接电话的人是大卫·亚历杉德,在新城拥有自己的服装店,我告诉他我的来历,他甚至没有停下来思考。告诉我说,两个小时后见。工作的第一年我主要打扫工作室,刷过背景板,去临近街上购买过布料针线,端茶倒水,打下手。再下一年,我做过几套衣服,帮着大卫布置过橱窗,渐渐成为他资历最老的学徒。大卫在五十年代末退休,卖掉了爱丁堡的房产,前去南法养老。忽然之间,就到了一九六〇年代中期,我继承了那家店,渐渐有了一点小名气。在布鲁顿街上买了一套公寓。这期间布莱克与卢平曾经到工作室造访过我一次,这个时代,同性恋已经不再是犯法的行为。我透过橱窗,远远就看见他们两人顺着下行的街道走下来。虽然没有任何过度亲密的动作,但他们的一体性显露无疑。布莱克先生穿上了皮夹克,卢平先生一身带着皮革护肘的花昵夹克。如果不是知道内情,我会以为他们是大学刚毕业的新一代人。那么年轻,带着蓬勃的生命力,如果有人将他们认作是我的儿子辈,我都不会觉得奇怪。

我撇退了我的学徒与员工,亲自招呼他们。他们两个人只是与我点头寒暄,环顾我店中的一切,而后好像得到确认,很心满意足地离开。作为品牌宣传的中年男子凑上来对我说,“那两个人真是太美了,有种古典气质。如果能请来做广告模特多好。”我只是摇头,告诉他我不认识他们,也不知道他们究竟姓甚名谁。

现如今我已经七十四岁,有一天我会到八十多岁,直至死亡,而他们两个人依旧还会是二十多岁。会有别人来记录他们的故事。凯尔文,我的副手,继承了我的西服店,将其改成了一间品牌店,每年做春秋两季。我已经退休,就住在离老店不远的新城公寓中。偶尔到王子街,站在这条全苏格兰最繁华的街道上,看远处灯火辉煌的拉姆齐花园。看见树木掩映之中,白色的高墙,红色的窗棱。与几十年前,并无差别,与百年前,此地刚刚建成的时候,大概也毫无变化。

我想,那大窗后的布莱克与卢平先生究竟如何。

希腊诸神的殿堂上,哲人们争论不休,苏格拉底饮下毒芹酒,他们两人就在一旁观望微笑,他们看上去二十多岁。克里特,勇者在斗兽场中与公牛搏斗,米诺斯王鼓掌喝彩,这两人也端坐观众席上。有人被他们的美貌优雅打动,将其勾画在陶土酒瓮上,他们看上去是二十多岁。公元三〇六五年,有人在全息投影中记录下他们,他们的声音他们的气息他们的五官,他们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二十多岁。西里斯·布莱克与莱姆斯·卢平存在于无数时间,无数年代。只要你悉心寻找,总能在哪一部古书,哪一幅名画之中,窥见他们的身影。我崇敬又羡慕他们,以致某一些时候,这种感情令我疼痛。这种时候,我就会想我为什么没有在与他们面对面的时候,多说几句话。而我自身所能得出的答案,从来也不足以令我自己理解。他们就像是我的一场梦境,像是所有曾遇见过他们的人的,一场梦境。而人,怎能去触碰梦境呢。幻梦这东西,一旦触碰,就会像肥皂泡一样消失破灭了。

我猜,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我今天会坐在这里,一字一句录下这份口供的原因。

今天早晨,洗漱预备出行的时候,我又在自己的前额上发现了一条皱纹。而他们闪烁着光芒,永远不老不死。与我记忆中的一样,熠熠生辉。

是的,拉姆齐花园的吸血鬼与狼人,生活得很好。

 

 

经办人注:关键证人疑似精神状态不稳定。案件证据不足,无法立案。- M.刘易斯,77年8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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